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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发布时间: 2024-09-15 浏览次数:

序号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品行表现分

学业成绩

附加分

推免生综合测

评总成绩

1

钱儒亮

2021100189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100

86.77

48.83

96.741

2

刘士桐

2021070116

数学与统计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100

84.21

56.17

95.794

注:品行表现分(百分制)=(第一学年综合测评品行表现总分+第二学年综合测评品行表现总分+第三学年综合测评品行表现总分)/3;

学业成绩(百分制)=教务系统中入学以来平均成绩;附加分=(第一学年综合测评各类附加分总分+第二学年综合测评各类附加分总分+第三学年综合测评各类附加分总分)/3。如专业(班级)申请同学附加分有超过100分的,附加分=[100分/专业(班级)最高附加总分]*本人附加总分(本人三年综合测评附加分平均分)。

推免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品行表现分*20%+学业成绩*80%+附加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