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青海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字〔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转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品德良好,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4.学习勤奋,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具有创新精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5.大一、大二年级申请转入的学生需为理科学生,并且本人高考数学成绩不得低于90分;入学以来所有课程无卷面不及格记录,无补考记录。
6.大一第二学期、大二年级跨学科转专业原则上需按学校规定降级。
二、考核方案
1.拟转入学生向学院递交签署有转出学院意见的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学业成绩证明材料和高考数学成绩证明。
2.申请初审通过后参加学院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环节。学院成立面试小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转入。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我院生师比,确定我院接收学生转入人数。根据最终得分(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排名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转入我院名单,上报教务处。
7.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相关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本实施办法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1月19日